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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共产党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作者:日期:2018-05-11 10:47:33浏览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校党委研究,并报省委教育工委同意,校第二次党代会将于今年5月召开。这次党代会是我校各项事业发展处于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我校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好这次党代会,圆满完成大会的各项任务,对于我们进一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始终坚定不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内涵建设,进一步促进提升我校办学质量和水平,推动我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选好代表是开好这次党代会的前提和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和《关于筹备召开中共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第二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构成比例及分配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校第二次党代会代表拟定为130名,占全校正式党员总数的9.72%,其中各级领导干部占代表总数的40%;一线教师和职工代表占代表总数的50%;学生党员代表占代表总数的10%;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妇女代表各占一定比例。各选举单位代表候选人名额的分配,根据各选举单位正式党员人数以及工作需要而定(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代表的条件

校第二次党代会代表必须为在校正式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重大政治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明辨是非,坚定站在党的立场上。

(二)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三)坚持党性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守党的纪律,顾全大局,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如实反映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能够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正廉洁,基本道德素质优良,能够密切联系群众,深受广大师生的拥护和信赖。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一)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各选举单位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党委规定的代表构成比例和代表条件,按照分配名额,以自下而上的形式进行推荐。同时,要召开基层党组织委员会议,按照适当多于“应推荐代表候选人数”的数额,择优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

(二)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在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认真的考察,并征求党员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再次召开基层党组织委员会议,对初步人选进行讨论,综合比较,并按照 “应推荐代表候选人数”的数额,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填写《中共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见附件2)和《中共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见附件3),并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报告加盖基层党组织印章后,于5月10日前报党委工作部。

(三)代表选举。经党委审查原则同意后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作为正式代表候选人,提交各选举单位党员大会,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四)代表的资格审查。代表选举后,各选举单位应填写《中共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见附件4)和《中共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见附件5),连同代表选举情况报告加盖基层党组织印章后,于5月15日前报党委工作部,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以上所报送材料应同时送交电子稿。

四、加强对代表选举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代表选举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各选举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按照要求组织落实,确保这项政治任务圆满完成。

(一)代表选举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举代表是党内民主的实践活动,必须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贯穿始终。从代表人选的酝酿提名到代表的选举产生,都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愿,提高选举的民主程度。

(二)注重先进性,保证代表质量。各选举单位在推荐代表人选时,要把代表选举的条件向广大党员公开,使党员在了解代表条件的前提下进行提名和推荐。同时要做好代表人选的考察,注意考察他们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工作表现和群众公认度。

(三)注重广泛性,保证构成比例。各选举单位要从既便于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又有利于会后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的角度出发,严格按照既定的结构比例推荐代表。保证代表人选的合理分布,确保选出的代表具有先进性和广泛性。

(四)注重选举程序,保证选举成功。各选举单位要从酝酿、提名、推荐到考察,然后到选举,每个程序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步骤和要求进行,确保代表选举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五)切实加强对代表选举工作的领导。各选举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公正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选举代表的各项工作。

各选举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认真落实选举代表的工作,要制定好本单位选举的具体方案,把工作做细做实。各选举单位要以此次代表选举为契机,对广大党员进行一次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性原则教育和民主集中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杜绝违反组织原则的事情发生,确保圆满完成代表选举工作,为我校第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奠定坚实的基础。

中共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3日

 

 

 

 

 

 

 

 

 

附件1:

中共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第二次党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含差额人数)

 

单位

合计
 
(差额26)

代表名额中

全部代表中

各级
 
领导干部

一线教师和

职工代表

学生党员
 
代表

少数民族
 
代表

妇女代表
  (
不少于)

商学院党总支

16

6(差额1)

8(差额1)

2

1

2

管理学院党总支

11

4(差额1)

5

2


2

外语学院党总支

12

4(差额1)

6

2(差额1)


1

信息学院党总支

13

4(差额1)

7

2(差额1)

1

1

体育学院党总支

10

4(差额2)

5

1


1

文法学院党总支

7

3(差额1)

3

1


1

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

5

2(差额1)

2

1


2

艺术学院党总支

12

4(差额1)

7(差额1)

1


1

音乐学院党总支

10

4(差额2)

5

1


1

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

5

2

2(差额1)

1



继教学院党总支

9

4(差额1)

4

1


1

第一直属党支部(党委工作部、

人力资源处、计划财务处)

5

4(差额1)

1



3

第二直属党支部(校长办公室、

科研处、校工会、信息技术处)

6

5(差额1)

1



1

第三直属党支部(专员办、纪委办、监察处、安全保卫处)

7

5(差额1)

2



1

第四直属党支部(教务处、实验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6

4(差额1)

2




第五直属党支部(图书馆)

4

2(差额1)

2



1

第六直属党支部(学生工作处)

8

5(差额2)

3



1

第七直属党支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招生就业办)

6

4(差额1)

2



1

第八直属党支部(物业公司、

资产处、招采中心)

4

3(差额1)

1




合计

156

73

68

15

2

21


 

附件2:

中共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学历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备注


































































































































































 

附件3

中共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党(总)支部(盖章)






姓名


性别


民族


入党时间


出生年月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及职务


简历


主要表现


党(总)支部

 

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4:

中共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序号

姓名

所属党支部

性别

民族

籍贯

学历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备注





























































































































































































附件5:

中国共产党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

代 表 登 记 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 贯


入党时间


健康

状况


出生地


参加工作时间


学 历


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学位


职 称


现 任 职 务


 

 

 

 

 

 

 

 

 

 

 

 

 

 



选举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

 

上一条:中共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筹备召开中共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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