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门户 教务系统 信息公开

新闻网

首页 > 新闻网 > 正文

我校举办征信知识主题讲座

作者:日期:2019-05-09 16:10:42浏览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征信意识,5月8日晚,我校邀请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分管我校贷款工作的廖小方经理做了“助贷成就梦想,开行伴你成长”的主题教育之征信知识讲座,以大三、大四为主的200余名贷款同学聆听了此次征信知识讲座。

廖经理从助学贷款体系及政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工作特点、助学贷款续贷、还款、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说明。同时,廖经理本身即是助学贷款受益人,他也是在助学贷款的帮助下完成的学业。结合自身的实际和以往的案例,廖经理详实的讲解了如何维护个人信用记录、个人征信对个人的影响,使同学们对征信知识有了更为全面的了解和认识。

随着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的不断完善,全国联网查询的实现,以及《征信业管理条例》的颁布,我国已经步入信用新时代。对大学生而言,特别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广泛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已经成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缴纳学费的主要途径,学生个人是否履行承诺,按约还款等已经成为制约个人经济行为、个人发展的重要因素,也越来越多地受到学生、家长、学校以及社会的关注。

讲座最后,学工处左率老师跟大家一起重温了还款流程,同时提醒大四的贷款同学做好毕业确认,续贷的同学填写好续贷声明。

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不仅促进了广大同学对个人信用关注度的提高,普及了征信知识,提高了学生的诚信意识,而且使广大同学认识到了诚实守信的重要意义。

 

 

毕业了,请带着诚信去远方

——致全省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的公开信

亲爱的同学们:

转眼已到毕业季,你们即将完成学业,开启新的人生征程。在此,向你们表示诚挚祝贺!

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感恩的心灵最充盈。当你们穿上学位服、手捧毕业证的时候,请记得为自己的青春奋斗点赞,为父母的无私养育点赞,为老师的悉心教育点赞,也要为国家助学贷款的大好政策点赞。当初你们为学杂费发愁的时候,是国家助学贷款为你们解了燃眉之急,助你们圆了大学之梦。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相信你们会做得更好。

诚信畅行天下,失信难以立足。毕业后,请你们记得按时偿还助学贷款,直至按合同约定全部还清。如果逾期未还,个人征信系统将留下不良记录,会给你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负面影响。但这并非我们的初心,我们愿竭诚做好还贷服务,让你们的征信记录没有污点。

亲爱的同学们,人生不能没有诗和远方,践诺守信方能行稳致远。请你们在出发时,记得随身携带好诚信这张通信证!

最后,衷心祝愿大家一路顺风,人生出彩!

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

管理中心湖南分中心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小常识

一、还款方式

1.正常还款


⑴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查询还款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如果密码遗忘可拨打95593重置。

⑵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登录支付宝www.alipay.com,直接在指定账户内充值还款或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也可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POS机刷卡服务)。

2.提前还款

⑴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申请后需尽快前往就近的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或在支付宝账户内充值还款。

⑵每天都可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

★1至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结息日),请于当月20日前还款;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结息日),请于次月20日前还款。

★10月、11月:10月1日至15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0月20日(结息日),请于10月20日前还款;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结息日),请于12月20日前还款。

⑶截止当月20日,如果指定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或仅能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本金的,仅扣收应还利息,上述两种情况都将视为本次提前还款申请无效。如果仍需提前还款需要重新发起申请。提前还款不成功不会对个人信用记录产生不良影响,也不会产生额外费用。

3.逾期还款

除11月外,每月20日前都可进行逾期贷款还款。开始自付本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并自本金逾期当月12月21日起产生罚息,逾期罚息率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和截止还款当月20日已产生的罚息。

二、逾期后果

1.按照国家《征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逾期贷款结清后5年。如助学贷款学生出现未按期足额偿还借款等情况,其逾期记录将载入个人征信系统。每逾期一个月为逾期一期。逾期记录将会影响、限制贷款人办理信用卡、住房贷款、购车贷款等。

2.未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国家开发银行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将违约情况告知借款学生所在单位(包括境内外就读院校、工作单位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共同借款人居住地政府有关部门。

3.本金逾期超过一年并证明是恶意欠款的,可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温馨提示

1.毕业离校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后,向所在高校提交本人签字的《确认表》。毕业离校后,如果你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变更,以便及时与你取得联系。

2.自毕业(或结业)当年起,开始偿还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自毕业(或结业)第四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3.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息,由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到生源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请。

四、联系我们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全国统一咨询热线:95593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

助学贷款支付宝生活号,咨询贷款政策,查询还款信息

上一条:我校召开外籍教师教学工作座谈会

下一条:商学院举办会计实务大赛决赛

【关闭】
版权所有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www.hieu.edu.cn 安全联盟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