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3〕36号)文件精神及我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推荐,各二级学院评审小组审核、公示,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复核通过,拟增补何佳敏等58位同学为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获得者。
现将我校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拟增补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拟推荐学生名单有不同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向监督部门反映:
纪检监察室(督导办)0731-88140583
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0731-88140625
附件: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25-2026学年度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拟增补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26年4月7日



